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 保險

Table of Contents


版上的業務員與鄉民們,有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煩請大家解惑!

台灣人壽有個長安傷害保險附約,它的意外實支實付是“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條款如下圖所示

http://i.imgur.com/Qz6Y0bu.jpg

條款已經寫明,“本附加條款附加在本附約上,構成本附約之一部”,我的認知應該是此附加條款是“保證續保”

我曾經寫信發問台壽客服與詢問自己的業務員和版上的保經業務,得到答案不盡相同!

想請問版上的台灣人壽保戶,倘若主約減額繳清,雖然長安傷害保險條款已經寫明是保證續保,但這個年年平安醫療保險附加條款是否會保留嗎?有實際例子可以分享嗎?

切莫論戰“減額繳清”這方面的議題!

會問這個問題只是想驗證附加條款是否會因主約減額繳清,是否會保留或者無法保留!


--

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16-11-20
不會跟著減額繳清
Hedy avatarHedy2016-11-24
q大的意思是,主約減額繳清,附約的附加條款(SMR2A/B/C/
D),不受影響,可以保留!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1-26
之所以叫附加條款,就是該條款跟著所附加的主/附約來走
不然就不會叫這個名稱了
依附在特定主/附約的附加條款,根據條款內容構成該主/附約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1-30
的一部份,正常情形下就是跟著該主/附約同進退
Yedda avatarYedda2016-12-02
回應S大,因為有問到過特殊例子,剛好事主又是中國信託
人壽,心中多少有些問號存在!有實際例子分享,那是最好
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