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stMyBaby (我想行醫救人= =)》之銘言:
: 外婆有一棟房子 大概價值600萬
: 她現在身上沒錢了 需要賣掉房子來養老
: 但是外婆失明 管理金錢不易
: 需要我幫她保管 然後用這些錢來奉養她
: 我有什麼方法 可以幫她保管這些金錢 但又不會被課贈與稅嗎?
: 我自己有想到幾個方法 不知道是否可行
: 1. 把房子賣掉給陌生人A 然後陌生人A直接匯款給我 這樣會被課稅嗎?
在下一點淺見.(1)的方法如果被國稅局查上了,很難辯稱沒有贈與的事實吧?
: 2. 把房子賣掉 錢匯到外婆帳戶 外婆以現金方式提取 再放入我的保險箱
: 我再分年存入我的戶頭 (大約每年200萬)
如果外婆身體仍健朗,可以錢先放在外婆的帳戶,妳持她的存摺,印章,提款卡
等等,未來幾年一點點的將現金提出,作為外婆生活費用,也慢慢存入您的名
下.比起一次提出六百萬的現金,如此比較不會引起國稅局的注意吧?
至於每次"一點點"是多少,比較不會引人查帳,還請各位建議.也許每次ATM
領兩萬,每個月廿多萬?
Just my 2 c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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