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辦理限定繼承, 是否還需要償還被繼承 …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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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07-12-02T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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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ku (來自東海岸的訪客)》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 作者: liku (來自東海岸的訪客) 看板: PttLifeLaw
: 標題: Re: [問題] 已辦理限定繼承, 是否還需要償還被繼承 …
: 時間: Fri Nov 30 00:31:07 2007
: ※ 引述《whatdef》之銘言:
: : 作者: whatdef (事物的核心) 看板: tax
: : 標題: [問題] 已辦理限定繼承, 是否還需要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繳的稅款?
: : 時間: Thu Nov 29 23:16:50 2007
: : 若已辦理了限定繼承,
: : 但之後陸續接到國稅局通知被繼承人生前仍有欠營業稅未繳,
: : 要繼承人繳納, 這樣繼承人需要去繳嗎?
: : 因之前陸續收到通知函,
: : 但認為既然辦了限定繼承,
: : 應該可以不予理會,
: : 沒想到最近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寄來的執行命令,
: : 將我們繼承人列為清算人, 要我們到案說明 (我們並非此公司之股東)
: : 難道限定繼承不含括國稅嗎?
: : 一定要到案說明嗎?
: 姑且嘗試說明如下,請參考:
: 一、雖然辦理限定繼承,仍屬繼承,因繼承被繼承人之股份而成為公司股東。
: 二、既然是公司股東,參照財政部70/02/13台財稅第31069號函,如公司未另選清算人,
: 依公司法第七十九、一一三、一二七、三二二條規定,應由各該條所定之股東或董
: 事為清算人。
: 三、倘被繼承人生前係公司股東等身分,因而為清算人者,則倘該公司仍有欠營業稅未
: 繳,自屬尚未完成清算程序,公司人格視為存續,則原股東之繼承人因繼承股權而
: 成為公司股東,並因而成為清算人,即屬公司負責人,自應對公司欠稅負責繳納。

不談台灣幾乎沒有的無限公司和兩合公司,
如果原 po 繼承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東地位, 依公司法 79 條的規定,
因為全體股東都是清算人 (假設沒有經法院選任, 公司章程也沒有特別規定清算人),
則沒有拋棄繼承的繼承人都是公司的清算人.
在這裡, 繼承人並非 "繼承" 清算人的地位, 而是因為繼承股權後成為股東,
再依公司法 79 條的規定而成為清算人.

但是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 繼承人似乎不當然會成為清算人,
理由在於:
1. 董事是經由股東會選任的, 董事死亡, 其繼承人無法繼承董事的地位;
(董事職位應該是一身專屬權利/義務)
2. 公司法 322 條規定董事是清算人, 董事死亡後, 公司如果沒有改選繼承人為董事,
則繼承人因為不具董事的身分, 因此繼承人不會因為繼承股份而成為清算人.

如果被繼承人是由法院選任成為清算人, 則繼承人也不會繼承這個清算人的職務,
因為清算人 (職務) 是一身專屬的義務.


我猜原 po 繼承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權, 可以讓小弟繼續騙 p 幣 :p
(如果原 po 繼承的是股份限公司的股份, 那就要恭喜原 po 脫離清算人的角色)

清算公司欠稅, 原則上只需要用公司的財產清償,
除非有稅捐稽徵法第 13 條的情形, 否則不用以清算人自已的財產清償公司的欠稅,
(但請注意稅捐稽徵法第 6 條稅捐優先於普通債權)
這是因為清算公司和清算人在法律上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

那如果公司的資產不夠清償欠稅呢? 在原 po 的情形,
也不用以繼承人 (清算人) 自已的財產清償,
因為原 po 己經辦理限定繼承, 頂多就是把繼承來的財產全部拿去清償稅捐.


題外話, 由這個問題想到的一個法學上的問題: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依稅捐稽徵法第 13 條第 2 項的規定
負有清償公司未清繳稅捐的義務,
繼承人辦理限定繼承時, 這部分的債務是否有稅捐稽徵法第 6 條稅捐優先權的適用?
亦即, 繼承人在以繼承財產清償債務時, 是否需優先清償此部分的債務?

: 四、或謂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22號解釋已對被繼承人生前欠繳贈與稅釋明繼承人僅居
: 於代繳人之身分負責,而非基於租稅債務繼承......;惟應請注意,622號解釋係
: 僅就贈與稅所為解釋,並不當然類推及於其他稅目,蓋遺贈稅與其他各稅之性質及
: 法律關係不同有以致之。
: 五、既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處通知傳繳,義務人自應如期到案說明,並繳交欠
: 稅,否則即屬抗傳,其法律後果相當嚴重,請勿輕忽!

原 po 己經辦理限定繼承, 僅就其繼承財產之限度內負責,
如果繼承財產全部都拿去繳稅了, 行政執行處也不能把繼承人管收或限制出境吧.

只是, 繼承人要去跟行政執行官說明清楚限定繼承的程序己合法完成.
如果是繼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就再加說明繼承人己經不是清算人.

結論:
1. 雖然繼承人己經辦理限定繼承, 但是行政執行處並不知道,
所以還是要去說明.
2. 如果被繼承人當清算人時 (不論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人),
有稅捐稽徵法第 13 條第 2 項的情形, 繼承人僅就其繼承財產的限度內
負清償責任.
3. 如果沒有第 2 點的情形, 因為是公司欠稅, 而不是繼承人欠稅,
則不需以繼承的財產償還公司的欠稅, 更不用以繼承人自已的財產去繳.
4. 如果繼承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權, 那要趕快瞭解這家公司目前的狀況,
因為繼承人都是清算人.
5. 如果繼承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那麼, 恭喜原 po 和所有的繼承人,
你們己經不是清算人了, 去跟行政執行官說清楚,
以後就不會再收到行政執行處旳任何通知了.


最後要給原 po 的建議是:
如果經濟上有困難, 可以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審核符合資格的話,
律師費用是由基金會幫你出.
如果經濟上沒有困難, 可以考慮找個律師幫你們處理.

: 六、最近立法院正在協商修正民法繼承等相關本法及施行法,就為了有關限定繼承的範
: 圍及回溯等各有不同論述,即因對於債權人與債務人及繼承人之衡平,暨交易秩序
: 之維護與穩定等各有考量,並非僅就單一角度或立場思考,更不能為了選票考量而
: 置公平正義於不顧。
: 以上,有請法學碩彥及各方專家指正,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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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07-12-06T17:51
謝謝進一步闡述說明,感恩。Thanks.................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07-12-10T02:34
進稅務板長見識..感謝大大~^^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07-12-11T21:30
承教了,謝謝!

欲辦理房屋過戶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07-11-30T01:53
地價稅第十七條第三款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 以一為限 所以妳跟妳弟一起買 用妳弟辦自用住宅 妳跟妳男朋友結婚後買房子 要用妳或妳男友都可以 但是妳已經跟妳男友買了 不管妳現在用妳或妳男友辦自用住宅 妳以後買房子就不得在辦了喔 妳和妳老公只能辦一個地方喔 ...

租屋報稅問題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07-11-30T01:40
基本上那一條是告不贏的 但是下個月的租金就會漲了 除非妳要搬走了 不然划不來 ※ 引述《flocculation (懶惰貓)》之銘言: : 有契約書及房東每個月收租簽收證明就可以報稅了 : 至於契約上的那條文 : 如果我是房東,我寧可繳稅了事 : 因為打官司所花的成本可能比所要繳的稅還多 : 更何況逃漏稅 ...

已辦理限定繼承, 是否還需要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繳的稅款?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07-11-29T23:16
若已辦理了限定繼承, 但之後陸續接到國稅局通知被繼承人生前仍有欠營業稅未繳, 要繼承人繳納, 這樣繼承人需要去繳嗎? 因之前陸續收到通知函, 但認為既然辦了限定繼承, 應該可以不予理會, 沒想到最近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寄來的執行命令, 將我們繼承人列為清算人, 要我們到案說明 (我們並非此公司之股東) 難 ...

請問直系親屬不同戶的保險申報?

Tom avatar
By Tom
at 2007-11-28T19:54
※ 引述《sherne (jade )》之銘言: : 研究過置底文以及精華區 也上過國稅局網站 : 但是仍想請教各位大大 : 如果想申報扶養父母及兄弟姐妹 酑 : (目前都跟我不同戶籍 我今年新婚 但是父母也剛離婚) : 1. 若要申報扶養父母以及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卡) : 是否只需付身分證明以及該手足的 ...

請問直系親屬不同戶的保險申報?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07-11-28T18:43
研究過置底文以及精華區 也上過國稅局網站 但是仍想請教各位大大 如果想申報扶養父母及兄弟姐妹 酑 (目前都跟我不同戶籍 我今年新婚 但是父母也剛離婚) 1. 若要申報扶養父母以及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卡) 是否只需付身分證明以及該手足的身心障礙證明即可申報扶養? 2. 若想幫父母及手足保險 是否都可以申報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