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
(1) 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請求標的 "xxxx之電路" 與新型名稱
"改良式xxxx之電路" 用語不相符,應予修正
我原本是寫 "1.一種xxxx之電路", 現在看起來要改成 "1.一種改良式xxxx之電路"?
=> 這個我能理解, 但下面的我就不能理解了:
(2) 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的 "電路適用範圍" 跟 第1項的 "xxxx之電路" 名稱用語
不一致, 應予修正 (修正後應與新型名稱一致)
我原本是寫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電路適用範圍"
難道現在要改成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改良式xxxx之電路適用範圍"?
是這樣的意思嗎? 怎麼我之前看到的範例沒這麼厚工 = =
(後面 3~5 項的 電路也被要求同樣的修改 電路 => 改良式xxxx之電路)
(3) 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第1行中所標述的名稱 "設計" 與所一付之申請專利萬為第1項
標的 "xxxx之電路" 其名稱用語不一致,應予修正
我原本是寫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之設計,其中..."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電路"
現在要改成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之改良式xxxx之電路,其中..."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改良式xxxx之電路"
是這樣的意思嗎? 請指教
------
另外他要求修正函要付上補充修正申請書一份
並檢送 補充修正部份劃線1份 + 修正後無劃線一式2份
也就是說將原本的印出來, 將要修正的部分劃線, 然後再另外印兩份修正過的給他?
請指教
小弟第一次自己送專利,問題不少,感謝各位 <(_ _)>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