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支實付醫療險,
同一次住院計算的部分,
保單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
,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之併發症,
於出院後14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其
各種保險金給付合計額,視為一次住院辦理。」
也就是說,只要被保險人出院後不到14天
,又因為同一傷病住院,
保單理賠限額就必須與前一次住院合併計算。
因此14天內的住院,算同一次住院,
比如說兩次住院,間隔不到十四天,是採同一次住院計算
想請問此間隔的14天怎麼算?
比如說7月1號出院.
間隔要超過14天,
下次住院是7月15號即可還是要7月16號?
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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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次住院計算的部分,
保單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
,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之併發症,
於出院後14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其
各種保險金給付合計額,視為一次住院辦理。」
也就是說,只要被保險人出院後不到14天
,又因為同一傷病住院,
保單理賠限額就必須與前一次住院合併計算。
因此14天內的住院,算同一次住院,
比如說兩次住院,間隔不到十四天,是採同一次住院計算
想請問此間隔的14天怎麼算?
比如說7月1號出院.
間隔要超過14天,
下次住院是7月15號即可還是要7月16號?
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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