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家人前陣子在家撞傷臉部
去整形外科(健保診所)自費縫30幾針(醫生建議)
理賠時,公務員團保(台灣人壽)全部理賠,新安東京自費部分只賠70%(有一條款:未經全民健保給付,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各項費用之70%給付)。家人不能接受,目前還在請業務向保險公司協商中,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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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前陣子在家撞傷臉部
去整形外科(健保診所)自費縫30幾針(醫生建議)
理賠時,公務員團保(台灣人壽)全部理賠,新安東京自費部分只賠70%(有一條款:未經全民健保給付,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各項費用之70%給付)。家人不能接受,目前還在請業務向保險公司協商中,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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