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9月的時候
照X光疑似肺結核
當時住院做檢查
後來證明不是肺結核
當下沒有去跟保險申請理賠
當時的舊附約實支實付是6萬
108年年初的時候
業務說新附約實支實付比較高到20萬
所以改成新的附約
108年年底才想到說107年的住院沒申請理賠,
於是去醫院申請收據給業務跑理賠
結果今天業務打電話來說,
保險公司會寄存證信函
只能延用舊約實支實付6萬
以後都不能保新約的實支實付20萬
想詢問一下
即使後來證明身體無狀況,
這樣也是正常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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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X光疑似肺結核
當時住院做檢查
後來證明不是肺結核
當下沒有去跟保險申請理賠
當時的舊附約實支實付是6萬
108年年初的時候
業務說新附約實支實付比較高到20萬
所以改成新的附約
108年年底才想到說107年的住院沒申請理賠,
於是去醫院申請收據給業務跑理賠
結果今天業務打電話來說,
保險公司會寄存證信函
只能延用舊約實支實付6萬
以後都不能保新約的實支實付20萬
想詢問一下
即使後來證明身體無狀況,
這樣也是正常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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