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問題請益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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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9月的時候
照X光疑似肺結核
當時住院做檢查
後來證明不是肺結核
當下沒有去跟保險申請理賠

當時的舊附約實支實付是6萬
108年年初的時候
業務說新附約實支實付比較高到20萬
所以改成新的附約

108年年底才想到說107年的住院沒申請理賠,
於是去醫院申請收據給業務跑理賠

結果今天業務打電話來說,
保險公司會寄存證信函
只能延用舊約實支實付6萬
以後都不能保新約的實支實付20萬

想詢問一下
即使後來證明身體無狀況,
這樣也是正常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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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20-02-08
保險是契約,要雙方同意,不是你想投保,保險公司就要讓
你投保,況且你已申請理賠,對他們來說就是非健康體,建
議換間投保較實際,只要誠實告知就好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02-11
猜測是以當初的變更需要健康告知,因此有不實告知的問題
因此最後以變更無效,回歸原本內容為方向
邪惡一點的其實可以變更無效又不給恢復
Steve avatarSteve2020-02-14
當然,可以變更無效的前提是當初需要健康告知
若當初是不需要健康告知就可以變更的,那這件事還有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