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 有就診紀錄不理賠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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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在健身
大約投保半年前 肩部疼痛
投保3個月前就醫檢查
照x光是肌腱炎
治療方式吃藥休息

之後持續疼痛
且有加劇
投保約半年後再次就醫 有換醫院
照核磁共振結果是關節唇斷裂
要開刀才能根治

因為開刀要殘廢好幾個月
小孩剛要出生
所以又過了七八個月才確定手術

中壽實支實付表示
因為投保前有同同部位就診記錄
所以不理賠

但是當時診斷不出是軟骨斷裂
也完全不知道需要開刀
以為只是一般痠痛
投保後患部越來越不舒服
才診斷出需要開刀
這樣實支是否應該理賠呢?

應該申訴嗎
(業務感覺很菜什麼都不知道
只好來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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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3-06-05
如果可以證明之前疾病與本次疾病無相關,那就可以申請
理賠囉!但是有前因後果那當然無法理賠
Kama avatarKama2023-06-06
此外,依照你文字敘述保險公司會判斷,可能你一開始就
有這個疾病,第一家醫院沒有用核磁共振幫你做檢查,所
以只是以為單純發炎
Kama avatarKama2023-06-06
保險公司這樣想很正常的,你這邊要舉證無因果關係
Elvira avatarElvira2023-06-06
是怎樣搞到關節唇破裂?側平舉還是飛鳥?
Rae avatarRae2023-06-07
肌肉跟軟組織都需要核磁共振才看得到,X光是看骨頭的
Emma avatarEmma2023-06-07
投保前三個月就診,同一部位,很難說不算保前疾病
Joe avatarJoe2023-06-07
而且健康保險屬於未來保險,就算被保人善意不知已罹患疾
病,依保險法127條,保險公司不負擔保險責任
Tom avatarTom2023-06-07
而司法實務採「被保人明知疾病說」,此說認為,疾病有外
表可見徵象,客觀上被保人無法諉為不知,方為保險法第127
條所稱「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情況中」
Sandy avatarSandy2023-06-08
然而本件被保人投保前3個月已因肩部疼痛就診服藥治療,
不論採上述何種見解,都難說肩部疾病不是投保前即已存在
,所以保險公司應不用負擔保險責任,這跟因果關係完全無
Freda avatarFreda2023-06-08
同部位沒有細部追蹤很難舉證,何況投保當下其實就要告
知,或許結局就不一樣
難道業務是心存僥倖怕不過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