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的已經有網友貼了.....
原PO 可以選擇...
1.到警察局報案,說信用卡被盜刷,盜刷者是令堂.
2.取得警方報案三聯單後,向銀行證明已經確定盜刷並且報案
要求銀行直接註銷該筆四千多元帳單,銀行配合辦理.
3.令堂被警方通知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
4.令堂被地檢署檢察官通知複訊,若承認且知錯,檢察官審酌後
諭令緩起訴並要求被告繳納一定的緩起訴處分金(假設五萬)
5.令堂跟原PO或他老公要五萬去繳納處分金,結案(?)
5.5.銀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令堂支付民事賠償及相關求證費用共計1萬元
令堂自知理虧,再跟原PO或老公要了一萬和解.
6.令堂把原PO叫來臭罵一頓,說養這麼大不如生塊叉燒有用.
並且要求原PO限期搬離住家,以及每個月的撫養費用.
7.令堂預留遺囑,所有遺產全部都不給原PO繼承,
寧可給家裡的貓 咪咪跟狗 小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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