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了TMN及RDM的保險條約
我的TMN+RDM 可以讓配偶及子女附掛RDM
我看了TMN的條約寫明
被保險人全殘請領殘廢保險金後主約失效(TMN第11條) RDM也會隨之失效(RDM第10條)
但是TMN條約並未說到被保險人身故後 主約會失效
[這樣很常見嗎? 我手頭上所有終壽定壽條約 都有註明身故領後主約失效 唯有TMN沒]
在RDM第10條 附約的終止部分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效力終止:
一、要保人申請終止本附約。
二、主契約終止時。
三、主契約申請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
四、本附約之'該'被保險人身故時,'該'被保險人部份附約即行終止。
五、本附約殘廢保險金的給付合計達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時,該被保險人部份附約即行終止。
第4項也指名是"該"被保險人
所以可以解讀成這樣嗎
我本人在定壽有效期間身故 領了保險金後
我配偶子女附掛的RDM仍可有效到我原本定壽約滿年度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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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TMN+RDM 可以讓配偶及子女附掛RDM
我看了TMN的條約寫明
被保險人全殘請領殘廢保險金後主約失效(TMN第11條) RDM也會隨之失效(RDM第10條)
但是TMN條約並未說到被保險人身故後 主約會失效
[這樣很常見嗎? 我手頭上所有終壽定壽條約 都有註明身故領後主約失效 唯有TMN沒]
在RDM第10條 附約的終止部分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效力終止:
一、要保人申請終止本附約。
二、主契約終止時。
三、主契約申請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
四、本附約之'該'被保險人身故時,'該'被保險人部份附約即行終止。
五、本附約殘廢保險金的給付合計達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時,該被保險人部份附約即行終止。
第4項也指名是"該"被保險人
所以可以解讀成這樣嗎
我本人在定壽有效期間身故 領了保險金後
我配偶子女附掛的RDM仍可有效到我原本定壽約滿年度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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