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肌瘤後第二胎剖腹產理賠詢問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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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
我於2009投保國泰保險,2019年4 月開子宮肌瘤,接著2020年11月生下大寶,診斷書為「
因為曾開過子宮肌瘤手術,子宮破裂有破裂危險,必須剖腹產。」這次有順利理賠...

然而我今年11月底即將生下二寶,我的醫生說無關前次剖腹,就是因為開過子宮肌瘤不管
怎樣都必須再剖腹生產。

有先詢問過業務員,他說我已經用過「開子宮肌瘤」的原因了,所以第二胎再用這個原因
開診斷書是不理賠的...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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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22-09-25
我的主張會是可以賠,跟子宮肌瘤沒有關係
因為剖腹生產過,第二胎基本也都會剖腹
Hazel avatarHazel2022-09-26
送了再說,為何要被業務決定呢
Andy avatarAndy2022-09-25
業務又不是醫生或理賠人員,反正你無論如何都要剖啊,就
申請,由理賠人員判定
Daniel avatarDaniel2022-09-26
送啊!沒有理由不能賠啊!難道我第一次開刀會賠第二次
不會賠?我又沒有重新買保單!如果我重新買那還有可能
除外
Gary avatarGary2022-09-25
好的,謝謝各位回答...
Poppy avatarPoppy2022-09-26
可以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