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是教師,可否申報扶養岳父母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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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san (^^)》之銘言:
: ※ 引述《liuping (小天)》之銘言:
: : 各位大家好
: : 有幾個問題請大家幫幫忙
: : 請問夫妻雙方,
: : 妻是現職教師,但夫不是
: : 合併報稅時,
: : 1.是否先生可以申報扶養岳父母?
: : 2.而用列舉扣除裡像人身保險費、醫藥費、捐贈等是否也可扣除?
: : 3.岳母的健保費,在妻的薪水裡釦,是否也可扣除?
: : 謝謝大家
: 沒人PO 我來回答我所知道的
: 1. 95年結婚, 當年可選擇夫妻是否要合併申報
: 2. 先確定是否要合併申報
: 3. 要合併申報的話, 列舉扣除額內的, 你岳父岳母的保險醫藥捐贈都可以列舉
: 4. 健保費當然可以給你申報
: 5. 請自己衡量申報扶養是否有利, 妻是否現職教師無關你申報問題
: 中小學教師免稅的部份只限於薪資(50)

請問若是屬於免稅所得者(軍教人員),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
有那些可以從所得中減除的?

另查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但書,但受扶養者之父或母如屬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
款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

這但書說的意思我看不太懂...可否請有經驗的人幫忙解釋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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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7-01-30
重點在於配偶的父母並非~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
Kama avatarKama2007-02-03
他們是(一)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7-02-07
岳父母及公婆 非屬 伯、姪、孫、甥、舅..這一類的其他親屬.
Liam avatarLiam2007-02-10
看懂或看不懂,都請再回推表達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