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今年的報稅軟體帶入的資料好像更多了
自動將去年被扶養人的資料也帶進來
然後連看病的費用也都列出來了
被扶養人目前是顯示無所得資料
這樣還有可能還會事後被要求補稅嗎?
因為被扶養人偶爾會接一些財團法人的case
只是不曉得這筆所得他們會列在哪個年度裡?
有沒有可能他們比較晚申報 但還是列在去年年度裡 造成我需要補稅這個可能?
假如說補稅金額大於節稅的金額的話 可以怎麼處理?還是只能認了 照繳?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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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報稅軟體帶入的資料好像更多了
自動將去年被扶養人的資料也帶進來
然後連看病的費用也都列出來了
被扶養人目前是顯示無所得資料
這樣還有可能還會事後被要求補稅嗎?
因為被扶養人偶爾會接一些財團法人的case
只是不曉得這筆所得他們會列在哪個年度裡?
有沒有可能他們比較晚申報 但還是列在去年年度裡 造成我需要補稅這個可能?
假如說補稅金額大於節稅的金額的話 可以怎麼處理?還是只能認了 照繳?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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