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爸爸媽媽沒有繳稅 我可以扶養 …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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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R (中華民國萬萬稅..= = )》之銘言:
: ※ 引述《crecre (cre)》之銘言:
: : 稅法中已經明文規定
: :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之直系尊親屬
: : 年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
: : 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 : 可以減除免稅額
: : 父母若未滿六十歲
: : 就要看有無謀生能力
: : 不過這方面都是從寬認定
: : 所以只要是父母都可申報減除
: 我比較疑惑的是
: 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的話
: 其中一方無所得的情況之下
: 可以讓其他人撫養??
可以 真的
: 因為剛剛看到有大大說
: 父親已退休無所得
: 故申報其父親為撫養人口
: 但其母親有所得的情況之下
: 父親可以不報在母親的名下嗎??
當然可以
: 若母親去申報所得時
: 一般標準扣除額中
: 若以已婚來申報67000的話
: 勢必要將父親的資料一同申報
: 若以44000的單身來申報
: 又與事實不符
: 那父親真可作為子女撫養人口??
夫妻、父母、子女 都是有互相扶養的義務的 所以這方面真的是"從寬認定"
如果不是這樣 那恐怕一對超過60歲的夫妻 在另一方還沒死的狀況下
不管有沒有所得 都是不能被扶養的
你覺得這樣符合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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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05-04-18
我猜原po的意思應該是認為 父母要同時被撫養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5-04-21
我的意思是其中一方有所得...均無所得當然可被撫養
Rae avatarRae2005-04-21
在一個家庭裡 所得高的扶養所得低的也是理所當然
所以父親的所得不足以扶養母親時 責任就落到子女
身上。事實上 一個人能有多少父母子女??節稅金額
其實很有限 所以對國稅局而言 這方面是從寬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