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二岸都能達到節稅的目的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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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有一個很急的問題想請教大家,問題如下:

雅惠在台商公司上班,公司希望他到上海擔任管理階層,
每個月的薪水約7萬台幣,請幫她規劃一下薪資該怎麼配置,
才能夠兩岸都達到節稅的目的.

我是先分別計算7萬在台灣及7萬在大陸之應繳納稅額,如下面所述,

可是我不知道要如何合成併使這7萬在台灣及大陸同時都達到節稅的目的。

麻煩大家教教我,謝謝~

台灣:

節稅前:
所得淨額:840,000-77,000-78,000-46,000=639,000
應納稅額:639,000*13%-28,700=54,370


節稅後:
假設雅惠要扶養未滿70歲之父母,且每月享有1800的伙食津貼,每人每年保險費20,000
,另外在境內有租屋,租金為115,000元

所得淨額:840,000-231,000-78,000─21,600─60,000-115,000=334,400
應納稅額:334,400*6%=20,064


中國:

節稅前:
每月應納稅額=(15,897-4800)*20%–1,175=1,044.4人民幣(約55,188.7887台幣)

節稅後:
將現金薪資定為每月四萬五台幣(10,219.5人民幣)、房屋費用補償一萬台幣(2,271人民
幣)、食膳和洗衣費用五千台幣(1,135.5人民幣)、返國休假旅費一萬元台幣(2,271人民
幣)每月應納稅額=(10,219.5–4800)*15%–725 = 87.925人民幣(約4,646.1837台幣)

每月應納稅額=(10,219.5–4800)*15%–725 = 87.925人民幣(約4,646.1837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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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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