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申報.戶籍.扶養父母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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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想請問關於夫妻申報及扶養、戶籍的問題

我去年結婚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是戶籍仍在娘家,沒有遷到夫家
老公的父母都未滿60歲,父親有收入,母親沒收入,三人戶籍相同
請問:

1.我跟老公不同戶籍,可以合併申報嗎?
2.若合併申報,可以扶養母親,而父親另外自行申報嗎?
3.若合併申報,可以扶養跟我同戶籍仍在就學的弟弟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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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08-03-03
1.夫妻除結婚和離婚當年可選擇分開或合併外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8-03-06
其餘年度一律合併申報 即使不在同一戶籍也是要合併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8-03-11
2.印象中是可以 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8-03-12
3.因父親仍有收入 扶養弟弟容易被剔除
Lucy avatarLucy2008-03-13
除非有確實扶養的證明(ex.匯款單...等)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03-17
結離婚當年指的是隔年申報時可選擇要分開或合併
妳去年結婚,今年申報可分開也可合併
Iris avatarIris2008-03-22
你弟弟的扶養責任仍應在妳父母那,被剔除的機會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