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101年結婚,
所以今年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
目前用軟體試算的結果為:
用我為納稅義務人做夫妻合併申報,
且我扶養弟弟所計算出來的稅額,
和
夫妻分開申報,
且我扶養弟弟所計算出來的稅額
相等
若
用太太為納稅義務人做夫妻合併申報時,
且扶養我弟弟所計算出來的稅額,
與上面的方式相比,約便宜1百多元。
我的問題是
1)
我用太太為納稅義務人的話,
我弟弟的身份是要選擇:
a、兄弟姊妹
b、其它親屬或家屬
2)
用夫妻合併申報可以扶養不同戶籍的弟弟嗎?
3)
會不會有扶養優先權的問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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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年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
目前用軟體試算的結果為:
用我為納稅義務人做夫妻合併申報,
且我扶養弟弟所計算出來的稅額,
和
夫妻分開申報,
且我扶養弟弟所計算出來的稅額
相等
若
用太太為納稅義務人做夫妻合併申報時,
且扶養我弟弟所計算出來的稅額,
與上面的方式相比,約便宜1百多元。
我的問題是
1)
我用太太為納稅義務人的話,
我弟弟的身份是要選擇:
a、兄弟姊妹
b、其它親屬或家屬
2)
用夫妻合併申報可以扶養不同戶籍的弟弟嗎?
3)
會不會有扶養優先權的問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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