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已經看過至底文
但是看完還是很多問題
現在遇到問題是
我爸(未滿60,收入沒超過77000)
我媽(有收入,而且收入比我弟高)
和我弟都有收入
剛看到夫妻可以因為另一半給子女扶養所以分開申報
(應該沒錯吧?)
扶養的免稅額77000
夫妻合併申報抵扣額96000
那這樣是否不要給我弟扶養會少繳比較多稅呢?
還是給我媽一起報會比較划算呢?
煩請版上的大大幫我解惑一下吧…
上面那兩個數字真的可以這樣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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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幻的不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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