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
父母親(50歲) 都有收入 扶養的小孩有4人
兩個小孩已滿20歲 有打工薪資收入 共 66,290
問題一:
免稅額的算法 是不是 77000 * 6 = 462,000
可是國稅局的通知書上寫 (BA)全部免稅額 為 444,000
問題二: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我的算法是 父母親 78000 * 2 = 156000
+ 小孩 66290
----------------------------
222290
又國稅局通知書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16290
想請問有人知道 444,000 與 216,290 是怎麼推出來的嗎?
麻煩大家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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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50歲) 都有收入 扶養的小孩有4人
兩個小孩已滿20歲 有打工薪資收入 共 66,290
問題一:
免稅額的算法 是不是 77000 * 6 = 462,000
可是國稅局的通知書上寫 (BA)全部免稅額 為 444,000
問題二: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我的算法是 父母親 78000 * 2 = 156000
+ 小孩 66290
----------------------------
222290
又國稅局通知書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16290
想請問有人知道 444,000 與 216,290 是怎麼推出來的嗎?
麻煩大家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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