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併申報以誰當納稅義務人有差別嗎?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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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ittle!

雖然自己未婚,還沒碰到這問題,
不過覺得夫妻要合併申報,好像真得有點在懲罰結婚!

比較好奇的是,我覺得夫妻合併申報,無論誰來當納稅義務人,
要繳的費用應該都沒差別(所有扣除額以每戶或每人都一樣),
不過已婚的朋友說會有差別!
比較想不透的是,除非夫或妻有只能其扶養的親屬,
不然在所得合併申報的情況下,由誰來當納稅義務人應該沒有差別吧!

不曉得這樣的思考有問題嗎?請教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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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9-06-05
通常是以收入高的那個當那稅義務人...但是實際上修法之後
已經沒有懲罰結婚了...誰當納稅義務人也沒很大的差別
Tracy avatarTracy2009-06-06
若是另一方的列舉單據超過73000的話...那才會覺得虧到了...XD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6-08
不過合併申報很容易跨越一個級距不是嗎?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09-06-10
已回信將計算方式告訴你囉...^^
Kama avatarKama2009-06-13
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