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小技巧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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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oncity (很難的抉擇..)》之銘言:
: 有網路資訊分享
: 夫妻合併申報時
: 以低所得的人作為納稅義務人,
: 則算出來的稅會比另一個高所得的人為納稅義務人低幾百元
: 因此,建議以低所得的人作為納稅義務人。
: 而且有網友說真的有差

基本上丟給軟體算,不會有採用不利之計稅方式的問題

該資訊之分享,只是某種情況下之結果

我是不知五種計稅方式有那一式是一定最低,若有人知道應該是「神人」,只能膜拜XD

理論上稅賦要最低,就是各式算法後之「所得淨額」要平均

以低所得作為納稅義務人時,算出來會比高所得當納稅義務人時低的狀況不是沒有

不過四式所得分開計稅的方式就是要修正納稅義務人填錯的問題

我底下連結文末有個試算表,目的就是要試算要如何調整所得淨額

數字改成低所得當納稅義務人有利的狀況,有興趣可看看

不過未花時間勘誤,有錯誤是正常 XD

http://www.chienchen.net.tw/?p=1037

※ 編輯: Arens88 (114.32.172.241), 05/21/2015 08: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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