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在半公家機關當研替
最近申請大眾銀行信用卡,想要拿遊樂園優惠來用
送件時附上 雙證件、近三個月薪轉證明、申請書
問客服進度,被徵審人員打槍說:
經審查你的公司是掛在內政部役政署底下,跟申請書上填的不一樣
小魯聽到時覺得晴天霹靂,替代役/研發替代役制度不是行之有年了,徵審人員.....
沒關係,我就附上任職單位的工作證,傳真補件
隔天,再次打電話詢問客服,又被徵審人員打槍:
財力證明要補件,請附上"薪資單"
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到薪資轉帳證明不能夠當財力證明,薪資單才算數的
任職單位沒有薪資單這種東西,只能請客服告訴徵審人員我生不出來這東西...
請問有其他人送大眾銀行件時遇到這類怪事情的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