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這篇標題問一下
假設情境如下
1. 海外投資本金500萬台幣
2. 每年獲利70萬台幣
3. 期間每年所得累加未超過670萬扣稅標準
容我忽略一下乘上20%以後跟一般所得稅比大小的條件
十年後把1200萬台幣匯回台灣的時候,
A. 有每年主動申報70萬台幣獲利 → 不用課稅
B. 這期間都沒有申報 → 一次性海外所得700萬,需課稅
請問這樣的理解對嗎?
那這樣不管每年海外所得有沒有超過100萬台幣,總歸就是有申報有賺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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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情境如下
1. 海外投資本金500萬台幣
2. 每年獲利70萬台幣
3. 期間每年所得累加未超過670萬扣稅標準
容我忽略一下乘上20%以後跟一般所得稅比大小的條件
十年後把1200萬台幣匯回台灣的時候,
A. 有每年主動申報70萬台幣獲利 → 不用課稅
B. 這期間都沒有申報 → 一次性海外所得700萬,需課稅
請問這樣的理解對嗎?
那這樣不管每年海外所得有沒有超過100萬台幣,總歸就是有申報有賺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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