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繳的稅金追得回來嗎?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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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如下:

我們家有一間公寓是買姊姊的名字的

但是過去十年來出租 都是以爸爸的名義去簽約 因此報稅時就算在爸爸的所得當中

今年全家的稅都由我來報(之前是媽媽) 我才發現把房租所得報在爸爸所得很不划算

因為爸爸是繳13%稅率的 而姐姐是繳6%的稅率

但是今年開給房客的收據 所得人還是用爸爸

到上網報稅才將房租所得列入姊姊名下所得

想請問可以這樣報嗎,還是要再請房客將已申報的收據抽回改成姊姊才行

另外,可以將前幾年多繳的稅,提出申請追回嗎,因為每年多繳了快六、七千的稅@@

請瞭解的熱心版友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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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血管搞混了
當神豬當上董事長 波波 你就將就著點吧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台北縣市民
當財團老闆剝削勞工 我沒有抗議,因為我不是勞動階層
兩黨惡鬥階級世襲社會不公平時 ●/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非藍非綠中間選民
當學測考40級分的貴當醫生< 沒有人作聲,因為全部死在手術台上了
/\ ψtaiping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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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09-05-27
不行,出租人不必是所有人,既然令尊是出租人,降子申報無誤
Carol avatarCarol2009-05-27
以後改以令姊為出租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