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外婆的名字,不過實際是我們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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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過代書後:
土地現值已經超過贈與免稅220萬
房屋現值約20多萬
所以光土地增值稅就要28萬多
如果加上贈與稅12萬多
目前跟外婆談要跟外婆買房(我們是真的有買賣,不是假買賣真贈與)
外婆原意是將此房平分給我媽跟他的姊妹弟一人50萬(加上我媽一共6人)
問過我外婆認識的代書後,現在的做法是:
1.我弟弟去貸款(他有固定收入)250萬
2.代書已經先送要過戶的文件上去,等貸款下來
我弟將錢匯給我外婆,在去申請贈與稅免除
3.之後由我外婆從帳戶中領現金給我阿姨們,代書說以現金
交贈比較好
以上的程序是否會有問題?或是有其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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