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家庭 貧富差距飆28倍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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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家庭 貧富差距飆28倍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4.11 03:11 am


全台534萬多個所得稅申報家庭,在民國98年創下貧富差距新高峰,達28.36倍。財政部最

新資料指出,在全台報稅家庭中,年所得超過400萬元,適用最高40%所得稅率者,共有16

個家庭完全免稅,其中一戶年所得多達2,000萬元。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最新統計出爐,98年度全國534萬個綜合所得申報家庭,概分成十等

分後,最富有的前10%家庭申報的年所得平均每戶為280.8萬元;最窮的後10%家庭,申報

的年所得只有9.9萬元,貧富所得差距達28倍多。97年度貧富相相差倍數為26.47倍。


若與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98年家庭收支調查,以20等分觀察時,所得差距倍數就財政部所

得稅申報統計資料而言,貧富差距倍數更擴大為76.8倍,亦是史上新高。


98年度個人所得稅是在99年度5月辦理申報,其所得水準仍受金融海嘯影響。與97年度申

報所得相比,貧富家庭平均所得均明顯減少,最低10%家庭自12.2萬元降至98年的9.9萬元

,減幅達19%;最高10%家庭申報總所得平均每戶280.8萬元,較97年減少42.1萬元,減幅

13%。


財政部指出,從所得稅申報資料分析可以看出,貧富差距擴大顯示,低所得族群減少所得

幅度較多,是造成差距倍數拉大的主因,政府更應致力於提高低所得者的收入來源,縮小

貧富差距逐年加大現象。


98年度共有534萬餘個家庭辦理所得稅申報,總計全體申報所得總額達4.24兆元,其中因

扣除各項免稅額與扣除額後,不必繳納所得稅的家庭共有223萬戶,所得總額50萬元以下

的家庭為多數,共有171萬戶,占總申報戶的32%。


然而並非低所得者才會出現免納所得稅現象,高所得家庭同樣也有一毛不繳的情形。98年

度申報年所得超過400萬元,適用最高級距稅率的家庭,全台僅有16戶,申報總所得1.42

億元,平均一個家庭的年所得接近千萬元,卻與年所得只有50萬元的家庭一樣,不必繳交

一塊錢所得稅。


16個「巨富免稅家庭」中,有三戶年所得超過1,000萬元,其中更有一戶年收逾2,000萬元

,但所得稅為「零」。與以前年度相比,98年度的免稅巨富家庭數最多達到16戶,是97年

度的一倍。16個巨富家庭的平均所得是888萬元,也較97 年度平均738萬元的八個免稅巨

富家庭多。財政部分析,高所得家庭所以可以完全免稅,可能是捐贈等各項列舉扣除支出

較高所致。以98年度為例,16個巨富家庭申報1.42億所得,但申報減除總扣除額多達1.72

億元,扣除額較所得額高的結果,國庫自然就課不到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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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1-04-15
不公不義的稅制由此可知......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4-19
吐一樓,如果是股利的可扣抵稅額,其實還是算有繳稅.
Cara avatarCara2011-04-19
而且去年營所稅才25% 股利不太可能抵到40%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4-19
請三樓拜請谷狗大神一下,可扣抵稅率45%的公司還是存在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4-22
你先搞清楚可扣抵稅率跟報稅的關係吧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4-27
可扣抵45%級距是40%的依然要再繳稅
Yedda avatarYedda2011-04-29
營所稅25%的話 可扣抵率是用25/75 = 33.33%去算的
會超過這數字有時是因為有未分配盈餘多繳的10%稅
Belly avatarBelly2011-05-02
很多人都以為可扣抵率是直接減掉自己的所的級距
那是錯誤的算法 有報過稅的就知道了
Kumar avatarKumar2011-05-06
吐我也沒差 你爽就好~
Mason avatarMason2011-05-09
吃報交際,用公司車,捐錢給自家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