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發現今年報稅多了一項基本生活費差額嗎?
我原來都使用列舉扣除,今年發現醫藥費及其它列舉金額增加後,
繳稅的金額完全都沒變,
後來我試著把列舉扣除改成標準扣除後,
我的繳稅金額是一模一樣的XD,
有點不太理解,我的列舉扣除額大約是31萬
請問有大大可以幫忙解釋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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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來都使用列舉扣除,今年發現醫藥費及其它列舉金額增加後,
繳稅的金額完全都沒變,
後來我試著把列舉扣除改成標準扣除後,
我的繳稅金額是一模一樣的XD,
有點不太理解,我的列舉扣除額大約是31萬
請問有大大可以幫忙解釋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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