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 擬取代免稅、扣除額 - 稅務

By Elma
at 2007-03-23T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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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費 擬取代免稅、扣除額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7/03/23 05:09 記者: 唐玉麟/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日邀集立委、學者開會,會後賦稅署長張盛和說,
有學者建議以「基本生活費」全面取代現行綜所稅的免稅額與扣除額,
財政部認為相當有「建設性」,將會「認真研究」。
學者估計,以四口之家為例,使用標準扣除額者,
其扣除額可望由五五萬六千元提高為七十二萬元,嘉惠許多民眾,
特別是較低所得者。這項綜所稅申報重大變革方向案,
財政部近期內將向立院提出研究報告。
如可行 嘉惠三百五十萬戶
財政部長何志欽昨天下午邀集立委、
財稅專家與學者舉行所得稅第十七條各項免除額與扣除額檢討公聽會。
構想者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副教授孫克難說,
目前全台報稅戶計五百四十萬戶,
若以「基本生活費」全面替代綜所稅免稅額與扣除額,
將嘉惠全台三百五十萬戶。以每月每人基本生活費一萬五千元計,
四口之家每年基本生活費為七十二萬元,這也是其扣除額。
但以現行每人免稅額七萬七千元,四口之家計三十萬八千元;
再加夫妻兩人標準扣除額九萬二千元,
以及夫妻兩人薪資所得扣除額十五萬六千元,總計五十五萬六千元。
不能列舉扣除 富人反而多交錢
孫克難還說,目前國內五百餘萬戶申報者,
採用標準扣除額報稅占三分之二,約七成,屬低所得者居多;
採用列舉扣除額占三分之一,約三成,以富人居多。
因此孫克難認為,若以「基本生活費」方式計算,對低所得者而言,
可享有少繳稅好處;但對高所得者而言,
因不能以捐贈、保險給付等列舉扣除等,反而要繳納較多的稅。
此案也可遏止朝野立委漫無加碼減稅,避免拖垮國家財政。
張盛和說,以「基本生活費」取代現行綜所稅報稅的免稅額與扣除額,
相當具有「建設性」,可簡化報稅作業,民眾不必再搜集扣繳憑單,
稅務人員也不必查稅,也可節省稽納雙方龐大成本,還可避免稅收損失,
及所得重分配,與防止貧富差距擴大。
*********
我寧願麻煩一點繳較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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