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承銷費課稅 有轉圜空間 - 所得稅

By Heather
at 2004-06-02T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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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外資關切我國要對國際承銷手續費扣繳20%所得稅,昨(1)日與財政部賦稅署進行面對面
溝通。財政部同意進一步研究承銷費用的所得歸屬問題,但也要求外資提出國際間確實的
免稅規範,以做為政策參考。
財政部的會議是由第一組組長凌忠嫄代表主持。賦稅署強調,昨天只是座談性質,並沒有
任何承諾。對於外資關切的問題,財政部也不會預設立場,但一切要在法律的基礎架構下
去談,超越法律的要求,財政部不會同意。
外資顯然十分重視我國突然宣布國際承銷費用應扣繳20%所得稅的決定,昨天的座談會還
有部分外資匆匆從香港趕到台灣參加,目的就是要表達對這項課稅決定的意見。
據瞭解,外資在座談會上也表示願意繳交這筆扣繳稅款,但是也要求財政部必須先釐清國
內外所得的歸屬比例。外資認為,台灣的發行公司到海外發行有價證券,固然有一部分的
作業需要台灣發行公司配合,但大部分的承銷作業都是在國外完成,因此若全額歸屬為海
外所得,對外資並不公平。外資建議,必須能夠按比例劃分,只有完全屬於台灣部分創造
出來的利潤,才需要繳稅。
財政部對外資提出劃分國內外所得的要求,目前並無具體承諾。但財政部表示,願意正視
外資的意見,進一步研究這個問題。財政部也希望外資提出國際對海外承銷費用課稅的具
體規定,若各國都沒有對海外承銷費用課稅,財政部也可以研究修法,嘗試與國際接軌。
但財政部強調,在目前的稅法規定之下,國內發行公司到海外發行有價證券,海外承銷商
的手續費用,還是要依我國的所得稅法規定,扣繳20%所得稅。
財政部在5月間發出行政命令,規定國內發行公司到海外募集有價證券,給付海外承銷商
的手續費用,必須按20%稅率扣繳所得稅。這項課稅命令並要追溯五年課徵。據估計,這
紙行政命令可使國庫收進10億元扣繳稅款。
【2004/06/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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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關切我國要對國際承銷手續費扣繳20%所得稅,昨(1)日與財政部賦稅署進行面對面
溝通。財政部同意進一步研究承銷費用的所得歸屬問題,但也要求外資提出國際間確實的
免稅規範,以做為政策參考。
財政部的會議是由第一組組長凌忠嫄代表主持。賦稅署強調,昨天只是座談性質,並沒有
任何承諾。對於外資關切的問題,財政部也不會預設立場,但一切要在法律的基礎架構下
去談,超越法律的要求,財政部不會同意。
外資顯然十分重視我國突然宣布國際承銷費用應扣繳20%所得稅的決定,昨天的座談會還
有部分外資匆匆從香港趕到台灣參加,目的就是要表達對這項課稅決定的意見。
據瞭解,外資在座談會上也表示願意繳交這筆扣繳稅款,但是也要求財政部必須先釐清國
內外所得的歸屬比例。外資認為,台灣的發行公司到海外發行有價證券,固然有一部分的
作業需要台灣發行公司配合,但大部分的承銷作業都是在國外完成,因此若全額歸屬為海
外所得,對外資並不公平。外資建議,必須能夠按比例劃分,只有完全屬於台灣部分創造
出來的利潤,才需要繳稅。
財政部對外資提出劃分國內外所得的要求,目前並無具體承諾。但財政部表示,願意正視
外資的意見,進一步研究這個問題。財政部也希望外資提出國際對海外承銷費用課稅的具
體規定,若各國都沒有對海外承銷費用課稅,財政部也可以研究修法,嘗試與國際接軌。
但財政部強調,在目前的稅法規定之下,國內發行公司到海外發行有價證券,海外承銷商
的手續費用,還是要依我國的所得稅法規定,扣繳20%所得稅。
財政部在5月間發出行政命令,規定國內發行公司到海外募集有價證券,給付海外承銷商
的手續費用,必須按20%稅率扣繳所得稅。這項課稅命令並要追溯五年課徵。據估計,這
紙行政命令可使國庫收進10億元扣繳稅款。
【2004/06/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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