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綜合所得稅說明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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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pau ( ˋ(°▽ ° )ノ)》之銘言:
: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tax101_2_list.jsp
: 免稅額篇
: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tax101_2_03view.jsp
: 扣除額篇
: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tax101_2_05view.jsp
: 蕃薯藤的節稅技巧
: http://fn.yam.com/tax/article.php?cls=tax&cat=degree&id=194
: 應該沒OP吧...

請問一下

第四個連結中所述:


A 薪資所得 薪資所得中有三項可以免稅
1.伙食費1800元/月。

2.加班費 非例假日加班46小時/月。

3.交通津貼 非固定給付的部份。

這三項要如何表示?
因為過去都是扣繳憑單寄給我多少,我就報多少
都沒有扣除伙食費、加班費
那在實務上要申報時
就自己先扣掉嗎?
會不會反而造成稅務人員的誤會?以為是少報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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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06-11-25
該扣的應該都會先扣掉吧,如果沒有,請找貴單位負責人員
Robert avatarRobert2006-11-30
若是薪資單沒有伙食費與交通津貼項目,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