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如果已經投保其它間實支實付的商品,但皆可用副本理賠,
所以正本收據還在,如果還要再投保國泰的實支實付的話,可以嗎?
還是國泰會要求我把其它實支都退保,才會讓我投保,
若不告知已投保其它間實支(反正一樣是用正本申請理賠),
是否會有被解約的風險存在,請版上的先進解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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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正本收據還在,如果還要再投保國泰的實支實付的話,可以嗎?
還是國泰會要求我把其它實支都退保,才會讓我投保,
若不告知已投保其它間實支(反正一樣是用正本申請理賠),
是否會有被解約的風險存在,請版上的先進解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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