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了相當多人及機構都被皮球推來推去
最後只好來這邊問版友
看有沒有神手能夠解答
去年十一月時於網路上預購了一件商品
當時用的是visa金融卡
結果八月時商家倒閉無法出貨
只願意退部分款項
有一個社團專門討論倒閉處理狀況
也相當多人獲得了全額的退刷
由於當時在當兵沒發現
於今年十一月初時與發卡銀行申請爭議
在幾天前銀行打電話來表示無法處理
因為無法將資料於visa系統中申請
但是上了國內外網站查詢
都看到visa對於此類服務的追朔期為
發生後120天內申請、扣款後540天內的事件
也當下告知 但只獲得那是國內適用
不適用跨國交易
其實幫我處理的專員相當努力幫我
所以應該不會有吃案狀況
但是依舊不知道是哪個環節出錯
也打過消費者保護相關機構、金管會、Visa客服
皆沒有獲得任何正面回應
想請問是否有版友能夠告訴我這樣的程序是否合理
相關規定是120/540嘛?
是否有其他反應之處呢?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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