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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因母親中風 她委託我保管450萬 有舅舅為見證人
有立保管的字據 和親手簽名帳號支出明細
聽說法律上是主張母親贈與我 但我們並未繳納贈與稅已經四年
現贈與人(我母親)往生 我想請問是否會被課贈與稅
我目前打算把這筆錢分給我的手足(避開繼父 繼父同意拿走其他財產 而不追究這份“贈與“)
請問是否需主動申報贈與 以免罰鍰 如果罰款是罰款多少
若被罰款 是否要請律師打官司 主張這是保管 而非贈與?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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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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