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保管父親財產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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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因母親中風 她委託我保管450萬 有舅舅為見證人
有立保管的字據 和親手簽名帳號支出明細
聽說法律上是主張母親贈與我 但我們並未繳納贈與稅已經四年
現贈與人(我母親)往生 我想請問是否會被課贈與稅
我目前打算把這筆錢分給我的手足(避開繼父 繼父同意拿走其他財產 而不追究這份“贈與“)
請問是否需主動申報贈與 以免罰鍰 如果罰款是罰款多少
若被罰款 是否要請律師打官司 主張這是保管 而非贈與?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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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22-08-30
有一點我無法確定的是原po母親委託原po保管450萬元 這筆錢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2-08-26
還是屬於原po母親的還是算贈與給原po 那我就分兩個方向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8-30
講 如果還是屬於母親的 母親往生後這筆錢就是繳遺產稅
Dora avatarDora2022-08-26
如果這筆錢算是贈與給原po的 有個法條有相關規定:父或母
Oscar avatarOscar2022-08-30
在過世前兩年內贈與給子女的財產 要繳贈與稅 但是過世前
超過兩年贈與給子女的財產 就是繳遺產稅 所以這筆錢我從
Zanna avatarZanna2022-08-26
兩個方向來看 都是屬於繳遺產稅 至於原po如果惦記著這筆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8-30
錢屬於贈與給原po 只是稅務機關沒有查到 所以沒有要原po
繳贈與稅 原po可以主動詢問稅務機關把這筆錢報上去 稅務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8-26
機關對於未發現的案件 納稅人卻主動申報 稅務機關可能會
對納稅人比較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