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本身是醫護人員,
最近遇到一個頭痛的問題,提出來問問大家的經驗
有病人兩個月前來做大腸鏡瘜肉切除(這個算門診手術)
因為我們家幫病人照大腸鏡會給病人打一點麻醉劑,
讓病人睡著減少不適,
所以做完之後會讓病人躺床休息,讓病人醒來再回家.
這個病人當天早上十一點左右來報到,
做完醒來之後大概兩點半,我們護理紀錄也記到兩點半,
並跟病人說可以離開了.
但是病人表示仍舊有點頭暈,想再休息,
所以我們也挪張床讓他再躺著.
現在病人家屬來吵說病人後來休息到五點多才離開,
要我們在護理紀錄上補病人五點多離開(坦白說不可能修改病歷)
家屬表示只要"觀察"滿六個小時,保險就有給付.
保險業務員也打電話來說一定可以給付,要我們補病人離開時間.
那是富邦的業務員.
坦白說從來沒遇過這種問題,
因為我們是算是門診單位,不是急診也不是急診觀察室.
想問看看業界真有這種在"門診單位"待超過六小時就理賠的險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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