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有點白痴的問題...
假設我今天申請一個純文字商標,是中文加英文
有沒有可能中文部分被認為不具識別性(比如被認為只是商品的描述),
但是英文部分有識別性(因為英文的部份有經過設計)
這樣的話,有辦法在申覆的時候選擇放棄中文部分,而只通過英文商標嗎?
雖然覺得好像應該不行,但好奇還是問一下xd"
--
假設我今天申請一個純文字商標,是中文加英文
有沒有可能中文部分被認為不具識別性(比如被認為只是商品的描述),
但是英文部分有識別性(因為英文的部份有經過設計)
這樣的話,有辦法在申覆的時候選擇放棄中文部分,而只通過英文商標嗎?
雖然覺得好像應該不行,但好奇還是問一下xd"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