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一下如果父母離婚 父親再娶 - 稅務Belly · 2007-05-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如果父親娶了大陸新娘為妻, 我可以申報父親、繼母(大陸)為扶養對象, 而由弟弟申報母親為扶養對象, 請問這樣可以嗎? @@ 謝謝... -- 稅務All CommentsVanessa2007-05-117192~Related Posts網路報稅之所得類別為50E之所得網路報稅-受扶養人的醫療費及捐贈費沒有辦法輸入總覺得房屋利息扣不了多少錢不用繳稅,那我還需要作申報嗎?保險費與遺產和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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