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搞科技服務新創,不管是哪一層面的業務,我覺得公司要有兩大資源,
一個是相關相關領域的專業律師,避免踩雷,一個是夠多的友好政要人士資源,
用來拆牆修法用... ,因為台灣的這邊的法律設計和概念偏向白名單,
還沒說你可以做的部分,你就不能做,到處都容易踩地雷,
加上與論風氣都是那種事不關己,反正你踩法律地雷就你不對,剩下就不用談,
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罵,剩下不關自己的事情,反來助長這種保守風氣.
別的不說連悠遊卡現在看起來到處消費理所當然的東西,看看幾年前是怎麼被評論
立委:悠遊卡多用途 違法
http://ec.ltn.com.tw/article/paper/36273
當初也是踩銀行法,連那麼龐大的公司,都可能因為對法律沒有完全熟悉,而誤踩了....
差別可能只是悠遊卡後臺硬,好僑事情....
一些缺乏足夠法律資源的新創踩到地雷有啥奇怪? 踩到了就踩到了,討論看看合不合理,
爭取鬆綁或是修法看看,有很多都可以討論.... 但一堆人這時候就變成法律專家.
笑的笑罵的罵.... 說難聽點,別人都在上太空了,有些人還在殺豬公 這說法就這樣來的..
然後一邊又在笑台灣很多發展落後別國家... 這怪誰?
人民是需要保護和政府幫忙監督...但天平的左右明顯失衡 舉個例子
哪邊危險為了避免危機發生 圍下警戒線禁止通行就好了 搞到像把你綁起來鎖在家裡
美其名是保護你 說難聽點是不知進取的保守做法罷了
電子支付儲值金額就那幾萬 這本身的設計就已經有一層保護考量而限制
鼓勵儲值給回饋 幾萬那1%2%的息 不管是街口幣還是儲值金 說真的皮毛而已
這樣也可以說成是違法吸金?? 抵觸銀行 那又怎樣? 一堆毛的法律
誰可以誇口說他們家的法務保證讓你不踩雷? 倒楣不夠熟悉 碰到就碰到阿
最好你要自己祈禱以後自己開公司別踩雷
讓我想到悠遊卡當初擴展業務也是這樣 甚至印象中最早電子票劵的概念
在法規還沒成熟前 也是一堆違法爭議 法不適合 還不是就靠修法解決 違法就違法
不熟悉法律誤踩法規 搞得像殺人放火 作奸犯科一樣?
這世界上合法的齷齪事情 更多拉..
真的覺得公司在發展業務 容易牽涉到法規問題難行的 政界關係真的要搞好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914000105-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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