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敝人幫同校的老師們一起辦這個680專案已經好些年了
當初在選團保的意外險時,會選擇它的原因有很多!
當然,所附加的防癌險是個誘因!
但最主要的ㄧ樣就是因為它是人壽而非產險 => 以為這樣比較會續保!?
但在某ㄧ年當中,有一位老師罹癌,當年理賠過後,
隔年要續保就把防癌的部分除外了,只剩意外險部份(保費約只繳495左右)
意外險也只能選擇第一種保額為100萬的方案,不能往上加
我覺得還滿合理的!因為罹癌本來就是會除外!
但是在去年,有兩位老師發生較大的意外
其中ㄧ位老師出車禍顏面骨折,理賠了約五萬多
第二位老師在浴室滑倒鎖骨骨折,理賠了兩萬多
我今年要在要準備幫忙辦續保時,
保險專員跟我說因為去年的理賠有些高,公司需要再評估一下!
我想要了解的是 ~
1.這樣續保的機會真的有問題嗎?
2.公教人員的闔家安康會有這樣的類似問題嗎!?他是否可無條件續保?
3.可否有其他公教人員的意外險團保可以推薦呢!?
懇請大家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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