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港星銀行帳戶 恐全都露 - 銀行
By Odelette
at 2011-03-01T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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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在中國開戶的小平民應該沒影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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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tinyurl.com/4n7dbm4
台商港星銀行帳戶 恐全都露
2011-03-01 00:52∣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http://camera.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1-03-01/clipping/A10A00_T_01_02.JPG
中國大陸與星、港租稅協定新增修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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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新修正與星、港的租稅協定,交換資訊的範圍擴大到包含銀行帳戶資料在內
,已自去(2010)年底生效,有大陸來源所得的台商企業,在星、港的銀行帳戶資料恐將
全都露。
會計師建議,台商的銀行帳戶最好轉回台灣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比較安全。
台商向來把香港和新加坡做為前進大陸投資的金融操作的據點,但如今環境已大變化
。在反避稅的國際潮流下,大陸最近與星、港修改租稅協定,新增交換銀行帳戶的條款。
漢邦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史芳銘表示,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底相繼公告新修訂的「
中港租稅安排」與「中新租稅協定」,並已生效。
二者新增修正的內容完全相同:1.資料交換的範圍擴大,得交換銀行帳戶資料。2.不
限於雙方的國民或居民資料,在雙方國家(地區)內有繳稅義務的納稅義務人的銀行帳戶
的資料也在交換之內。3.一方不能應因為資料屬於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名義代表人、代
理人或受託人所有,或因訊息與某人的所有權權益有關,而拒絕提供。
史芳銘表示,以前大陸對台商查稅時,拿不到台商在星、港的銀行帳戶資料,如今大
陸在法制面都已修訂完備,只要大陸政府認為需要查台商的銀行帳戶,香港與新加坡的銀
行就不能拒絕,得一五一十提供,大陸稅局可以據以做為查台商所得稅的證據。
這將對大陸台商產生很大的壓力,因為大陸稅局查移轉訂價時,往往主張大陸具有市
場與成本優勢,台商(或外商)必須要把較多的利潤留在大陸,向大陸多繳稅,大陸稅局
可以調閱香港或新加坡的台商銀行帳戶資料,台商放在境外第三地的利潤,可能會曝光,
被大陸瓜分一部分。於今之計,國內銀行的OBU反而比較安全。
這項作法尤其對「無根台商」打擊最大,因為無根台商習慣把控股公司設在第三地的
免稅天堂,實際的營運主體在大陸,在台灣沒有母公司,根據大陸稅法規定,海外控股公
司的境內外所得,都歸大陸課徵。一旦大陸稅局取得其在香港銀行與在第三地公司的往來
資料,全部利潤都是大陸課稅的對象,風險最大。這類的台商應儘速在台灣設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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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tinyurl.com/4v7srxj
完全資訊交換 防堵逃漏稅
2011-03-01 00:52∣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官員表示,自從2009年G20倫敦高峰會議決議,租稅要「完全資訊交換」之後,
租協協定國際範本,即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版本就增訂「交換銀行帳戶資料」條
款,這是國際大趨勢,我國近年與丹麥、法國、匈牙利新簽署的租稅協定,也都有交換「
銀行帳戶」條款,台商要有心理準備。
2009年G20倫敦高峰會議決議,要防堵避稅天堂協助企業與富人逃漏稅,避稅天堂不是
因為稅率低,而是資訊不透明,打擊避稅的主做法為「完全資訊交換」。
租協協定國際範本有二個範本,一為OECD版本,在租協協定國際範本的OECD版本中,
就增訂「交換銀行帳戶資料」條款,對強國較有利;二為聯合國版本,較保護弱國,目前
尚無交換銀行帳戶資料的條文。
財政部表示,「交換銀行帳戶資料」已是國際大趨勢,未來連UN版本也會加入此規定
。我國以前簽的租稅協定並沒有銀行帳戶交換,而晚近幾年新簽的租稅協定,與丹麥、法
國、匈牙利新簽署的租稅協定,採OECD版本,也都含有「交換銀行帳戶」資訊。
官員強調,兩國租稅協定交換資訊、交換銀行帳戶的「執行程序」非常嚴謹,不能因
為對方國「空白」要求,就隨便提供資訊,必須對方國已掌握很明確的逃漏稅個案的資料
,俱有「合法性」、「必要性」,我國才會提供相關資料,故國人不要擔心。到目前為止
,丹、法、匈都尚未提出交換銀行帳戶的要求。
但若對方一旦提出要求,且符合一切規定,則提供的銀行帳戶,也會包括國際金融業
務分行(OBU)的帳戶資料,不能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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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tinyurl.com/4n7dbm4
台商港星銀行帳戶 恐全都露
2011-03-01 00:52∣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http://camera.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1-03-01/clipping/A10A00_T_01_02.JPG
中國大陸與星、港租稅協定新增修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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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新修正與星、港的租稅協定,交換資訊的範圍擴大到包含銀行帳戶資料在內
,已自去(2010)年底生效,有大陸來源所得的台商企業,在星、港的銀行帳戶資料恐將
全都露。
會計師建議,台商的銀行帳戶最好轉回台灣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比較安全。
台商向來把香港和新加坡做為前進大陸投資的金融操作的據點,但如今環境已大變化
。在反避稅的國際潮流下,大陸最近與星、港修改租稅協定,新增交換銀行帳戶的條款。
漢邦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史芳銘表示,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底相繼公告新修訂的「
中港租稅安排」與「中新租稅協定」,並已生效。
二者新增修正的內容完全相同:1.資料交換的範圍擴大,得交換銀行帳戶資料。2.不
限於雙方的國民或居民資料,在雙方國家(地區)內有繳稅義務的納稅義務人的銀行帳戶
的資料也在交換之內。3.一方不能應因為資料屬於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名義代表人、代
理人或受託人所有,或因訊息與某人的所有權權益有關,而拒絕提供。
史芳銘表示,以前大陸對台商查稅時,拿不到台商在星、港的銀行帳戶資料,如今大
陸在法制面都已修訂完備,只要大陸政府認為需要查台商的銀行帳戶,香港與新加坡的銀
行就不能拒絕,得一五一十提供,大陸稅局可以據以做為查台商所得稅的證據。
這將對大陸台商產生很大的壓力,因為大陸稅局查移轉訂價時,往往主張大陸具有市
場與成本優勢,台商(或外商)必須要把較多的利潤留在大陸,向大陸多繳稅,大陸稅局
可以調閱香港或新加坡的台商銀行帳戶資料,台商放在境外第三地的利潤,可能會曝光,
被大陸瓜分一部分。於今之計,國內銀行的OBU反而比較安全。
這項作法尤其對「無根台商」打擊最大,因為無根台商習慣把控股公司設在第三地的
免稅天堂,實際的營運主體在大陸,在台灣沒有母公司,根據大陸稅法規定,海外控股公
司的境內外所得,都歸大陸課徵。一旦大陸稅局取得其在香港銀行與在第三地公司的往來
資料,全部利潤都是大陸課稅的對象,風險最大。這類的台商應儘速在台灣設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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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tinyurl.com/4v7srxj
完全資訊交換 防堵逃漏稅
2011-03-01 00:52∣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官員表示,自從2009年G20倫敦高峰會議決議,租稅要「完全資訊交換」之後,
租協協定國際範本,即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版本就增訂「交換銀行帳戶資料」條
款,這是國際大趨勢,我國近年與丹麥、法國、匈牙利新簽署的租稅協定,也都有交換「
銀行帳戶」條款,台商要有心理準備。
2009年G20倫敦高峰會議決議,要防堵避稅天堂協助企業與富人逃漏稅,避稅天堂不是
因為稅率低,而是資訊不透明,打擊避稅的主做法為「完全資訊交換」。
租協協定國際範本有二個範本,一為OECD版本,在租協協定國際範本的OECD版本中,
就增訂「交換銀行帳戶資料」條款,對強國較有利;二為聯合國版本,較保護弱國,目前
尚無交換銀行帳戶資料的條文。
財政部表示,「交換銀行帳戶資料」已是國際大趨勢,未來連UN版本也會加入此規定
。我國以前簽的租稅協定並沒有銀行帳戶交換,而晚近幾年新簽的租稅協定,與丹麥、法
國、匈牙利新簽署的租稅協定,採OECD版本,也都含有「交換銀行帳戶」資訊。
官員強調,兩國租稅協定交換資訊、交換銀行帳戶的「執行程序」非常嚴謹,不能因
為對方國「空白」要求,就隨便提供資訊,必須對方國已掌握很明確的逃漏稅個案的資料
,俱有「合法性」、「必要性」,我國才會提供相關資料,故國人不要擔心。到目前為止
,丹、法、匈都尚未提出交換銀行帳戶的要求。
但若對方一旦提出要求,且符合一切規定,則提供的銀行帳戶,也會包括國際金融業
務分行(OBU)的帳戶資料,不能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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