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95/08~96/01的身分是教育學分班的實習學生,
接著96/02~96/07緩徵考試,
96/07/23就去當兵服役了,
也就是去年度只有一個月是屬於學生的身分。
請問這種狀況還可以列為申報扶養親屬的範圍內嗎?
如果可以申報的話,好像可以少繳6000多的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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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96/02~96/07緩徵考試,
96/07/23就去當兵服役了,
也就是去年度只有一個月是屬於學生的身分。
請問這種狀況還可以列為申報扶養親屬的範圍內嗎?
如果可以申報的話,好像可以少繳6000多的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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