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撫養親屬在年度中死亡申報時是否需檢附死亡證明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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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是以自然人憑證申報綜所稅,

也已爬文得知受撫養親屬無論於年中何時死亡,

皆可申報全額扣除!

我的父親於去年(民國99年)3月份過世,

也依法辦理了死亡除戶,

但今年(民國100年)小弟以自然人憑證抓下的撫養親屬之中並沒有父親的撫養資料,

我是否要新增一筆父親的撫養於報稅資料中呢?

但父親的身分證也已經註銷,

我申報時要附上死亡證明為依據嗎?
(戶口名簿中父親也已經除戶了,所以沒有父親的名字在戶口中)

而且父親有中度聽障且領有殘障手冊,

是否也同樣有「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呢?

以上這些問題煩請大家幫解惑,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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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5-21
自行新增資料. 附死亡證明. 附殘障手冊影本.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5-24
去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戶籍謄本應該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