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關於報稅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大家
情況 : 從去年1月到8月間租屋 月租25000 一共5個人 一起承租
但是契約上面只有兩個人的名字
每個月繳房租均有簽名
後來搬走的時候 2個月的押金也被惡房東給吃掉了
發生的租金一共是20萬 押金5萬
問題 : 1.如果要分開拆成兩個人 或是拆成5個人去承租 這樣可以嗎?
(10/10) (4/4/4/4/4)
2.如果要報稅的人 沒有在契約上的話 這樣可以嗎?
3.被惡房東吞噬掉的押金5萬元 可以也算進來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呢?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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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 : 從去年1月到8月間租屋 月租25000 一共5個人 一起承租
但是契約上面只有兩個人的名字
每個月繳房租均有簽名
後來搬走的時候 2個月的押金也被惡房東給吃掉了
發生的租金一共是20萬 押金5萬
問題 : 1.如果要分開拆成兩個人 或是拆成5個人去承租 這樣可以嗎?
(10/10) (4/4/4/4/4)
2.如果要報稅的人 沒有在契約上的話 這樣可以嗎?
3.被惡房東吞噬掉的押金5萬元 可以也算進來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呢?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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