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登記結婚,扶養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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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去年登記結婚 今年可以採合併或分開報稅

我的所得約75萬 配偶約90萬

請問這樣是否採用分開報稅會比較划算呢?(還搞不太清楚合併和分開的算法@@")

分開報稅的話是各自報各自的 然後自行寄給國稅局就完成報稅嗎?

還是說要一起在報稅軟體上申報 然後勾選分開申報?

另外因為配偶所得較高 所以要讓他扶養我的父母(都無所得)

請問需要檢附什麼證明文件呢?

附上我和配偶的身分證影本這樣可以嗎?
(以往我自己申報都只附自己的身分證影本而已)

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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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4-27
一起在報稅軟體上申報 就是合併申報 不是分開申報
是可以選擇夫妻薪資分開計算 這樣應該是最有利的方案
Yedda avatarYedda2013-04-27
夫或妻選一人當納稅義務人,登入納稅軟體,填入配偶資料,
即所謂婚後合併申報。
若第一年新婚要分開申報,就是兩人各自為納稅義務人,分別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4-29
登入報稅軟體,各自申報各自的綜合所得稅。
Puput avatarPuput2013-05-01
如果要分開申報 對方就不能扶養你的父母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5-05
原則上岳父母可算是直系姻親的尊親,夫妻新婚採分開
申報,只是在稅法上把配偶身分視為次年度成立,卻不會
因此連帶否定當年度直系姻親間的關係(稅法或解釋令上
沒有明文規定不准),所以新婚年度採分開申報,仍可申
報扶養對方父母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5-08
樓上所說 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