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選捐款給柱姐 不能抵稅 - 所得稅
By Noah
at 2016-04-30T22:21
at 2016-04-30T22:21
Table of Contents
圖片:http://imgur.com/QoHiEcV
去年適逢總統及立委選舉,採用列舉扣除申報的納稅人,今年若要申報政
治獻金捐贈,有不少「陷阱」,要特別注意相關規定及限制,以免報錯。
財政部官員表示,依照《政治獻金法》的規定,對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
的政治捐贈,須從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前一年到投票日前一日。
但因今年申報去年的所得稅,所以去年可列報扣除的捐贈期間,壓縮成去
年5月21日到12月31日期間對總統及副總統擬參選人的捐款。
至於納稅人在今年1月1日到1月15日間,對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的捐贈,要
留到明年報稅時才能列報扣除。
安永會計師林志翔提醒,去年國民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出現「換柱風波」,
參選人從洪秀柱換成朱立倫,洪秀柱不是總統大選的「擬參選人」,所以去年納
稅人若有對柱柱姐捐款,不可以抵稅。
另外,《政治獻金法》對立委候選人的捐贈期間也有限制,是從立委任期屆
滿前10個月到投票日前一日止,則比照前述對總統及副總統的限制,納稅人只有
在去年4月1日到12月31日這段期間,對立委候選人的捐款才可以抵稅。
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之扣除總額,不得超過各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
綜合所得總額20%,其金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
對政黨的捐贈,政黨推薦的候選人於101年度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未達1%者,
不予認定。新成立的時代力量、綠黨社民黨、信心希望聯盟及民國黨,因今年立
委選舉推薦候選人得票率跨過門檻,捐款上述政黨符合可抵稅的規定。
來源:
2016-04-30 03:26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7243/1663116
--
Albert Einstein:
The most powerful force in the universe is compound interest.
--
Tags:
所得稅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綜合所得稅現場申報
By Suhail Hany
at 2016-04-29T10:01
at 2016-04-29T10:01
學生開公司 繳個人還是給爸爸報
By Jessica
at 2016-04-28T19:23
at 2016-04-28T19:23
第一次報稅 請教
By Liam
at 2016-04-27T16:53
at 2016-04-27T16:53
103未辦理結算申報及申請
By Agnes
at 2016-04-27T12:32
at 2016-04-27T12:32
利息所得要少于多少才不會被列出看到?
By Dinah
at 2016-04-27T09:20
at 2016-04-27T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