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ght520 (Pinka)》之銘言:
: 這張是85年買的保單
: 當初契約終止日期是寫到105歲
: 可是補發的新保單沒有註明105歲契約終止日期
: 但確定的是保單價值解約金有算到105歲
: 這樣105歲可領的這筆錢是稱做滿期祝壽金嗎?
: 105歲到了如果自己不去辦解約
: 南山是不會主動通知要保人說契約到期囉~byebye囉~這樣?
: 我問南山怎說以前有註明契約終止日
: 後面的保單都沒有註明就是終身你活到200歲再領也可以
: 但滿期金受益人卻有被保險人的名字??是什麼原因
: 正常105歲到期保險公司不是應該主動通知被保險人來領錢
: 怎麼會因為之後補發新保單從有期限的契約日
: 變成也可以用到200歲的終身契約了?
: 契約終止日可以說變就變嗎?
: 滿期金受益人名字也因為這樣被刪除
: 我真的看不懂保險公司這麼做的用意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因為保險公司沒通知
: 而忘記去領這筆錢
: 感覺整件事有點複雜
: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的懂
: 整份契約被保險公司自行改了兩個地方
: 1、105歲契約終止→無期限的終身契約
: 2、滿期金受益人→無滿期金受益人
如果單純上照字面上來看......
就是105歲契約終止變成死亡給付
這張保單之前也有人問
結果應該是當處賣的時候...並沒有確實告知
因為客戶可能因為認為有滿期金OR祝壽金才買的
客戶:有滿期金受益人 不是應該有滿期金嗎?
公司:沒有喔 只是當初商品設計錯誤而已
客戶:......
如果你可以找到當初業務員跟你訴求是滿期或是祝壽金
是可以告公司詐欺的...
簡單來說就是賣了一個不完整的商品 公司後面才做亡羊補牢
如果當初業務員用壽險招攬就沒這問題了
簡單來說這張就是不管你活多久都領不到(除非邀看看條款有沒有寫全殘可領)
不然就是看解約金後面跟總繳有沒有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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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張是85年買的保單
: 當初契約終止日期是寫到105歲
: 可是補發的新保單沒有註明105歲契約終止日期
: 但確定的是保單價值解約金有算到105歲
: 這樣105歲可領的這筆錢是稱做滿期祝壽金嗎?
: 105歲到了如果自己不去辦解約
: 南山是不會主動通知要保人說契約到期囉~byebye囉~這樣?
: 我問南山怎說以前有註明契約終止日
: 後面的保單都沒有註明就是終身你活到200歲再領也可以
: 但滿期金受益人卻有被保險人的名字??是什麼原因
: 正常105歲到期保險公司不是應該主動通知被保險人來領錢
: 怎麼會因為之後補發新保單從有期限的契約日
: 變成也可以用到200歲的終身契約了?
: 契約終止日可以說變就變嗎?
: 滿期金受益人名字也因為這樣被刪除
: 我真的看不懂保險公司這麼做的用意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因為保險公司沒通知
: 而忘記去領這筆錢
: 感覺整件事有點複雜
: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的懂
: 整份契約被保險公司自行改了兩個地方
: 1、105歲契約終止→無期限的終身契約
: 2、滿期金受益人→無滿期金受益人
如果單純上照字面上來看......
就是105歲契約終止變成死亡給付
這張保單之前也有人問
結果應該是當處賣的時候...並沒有確實告知
因為客戶可能因為認為有滿期金OR祝壽金才買的
客戶:有滿期金受益人 不是應該有滿期金嗎?
公司:沒有喔 只是當初商品設計錯誤而已
客戶:......
如果你可以找到當初業務員跟你訴求是滿期或是祝壽金
是可以告公司詐欺的...
簡單來說就是賣了一個不完整的商品 公司後面才做亡羊補牢
如果當初業務員用壽險招攬就沒這問題了
簡單來說這張就是不管你活多久都領不到(除非邀看看條款有沒有寫全殘可領)
不然就是看解約金後面跟總繳有沒有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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