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來請教一下大家了
最近在整理研究舊保單
發現以前爸爸幫我買的南山康寧終身壽險
有這個條款
"第十二條 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續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二條所稱「重大疾病」者,本公司
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予被保險人。
本公司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以一次為限。"
我的理賠金有100萬
這是不是和JDDR是一樣的保障呢
我就不需要再加保友邦的JDDR了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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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整理研究舊保單
發現以前爸爸幫我買的南山康寧終身壽險
有這個條款
"第十二條 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續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二條所稱「重大疾病」者,本公司
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予被保險人。
本公司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以一次為限。"
我的理賠金有100萬
這是不是和JDDR是一樣的保障呢
我就不需要再加保友邦的JDDR了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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