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第一次發問
如有違反版規立即自d
因為小緊急,所以上來尋求大大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
今年某月新進一位新員工
當時就要求他加保本公司勞健保
但他告知他已在別處加保,拒絕在本公司投保
後來公司也給他簽署一張不在本公司投保切結書
(是自己打的同意書)
對方也簽署了。
(有加入公司的團保)
在昨天員工好像是在上班途中摔車
沒想到今天演變成內出血,要開刀
結果老闆一問之下才發現新員工在他處也沒保勞健保
(疑問1:健保若沒保的話應該會被通知要補繳才對?)
這樣公司會有責任嗎?
若是對方父母咎其責任,我們能因為切結書而不用負責嗎?
(ps.在此的責任是指法律上的違法處罰或罰鍰
但團保的賠償還是會給該員工~還有該員工應享的福利等等)
非常謝謝>"<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好慌
不好意思順便想請問一下
那位沒保勞健保的員工
可以申請職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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