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創作時間證明的網站 - 專利Susan · 2008-04-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http://digistamp.com/ 上述的網站是用來證明你的資料在某個時間點以前就已經存在了, 請問一下, 類似的網站在美國或是在台灣, 用來於法庭上作證專利創作的時間點之的效果如何? -- 專利All CommentsChristine2008-04-25在台灣證明創作時間的意義?至於美國目前的Patent ReformEdward Lewis2008-04-30Bill若通過(各方角力中)可能也會與世界接軌改先申請主義Quintina2008-05-03台灣的意義:第57條第1項第2款或第3款的輔助證據Poppy2008-05-07或是著作權的證明Anonymous2008-05-09這兩款重點是產品(技術)與你說的"資料"似無必然關係 至於Linda2008-05-13著作權較舉證應是創作人而非時間 貼在PTT就有創作時間了Robert2008-05-13sry! 上行應為著作權較"難"舉證...Yuri2008-05-18就要看"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者"的見解是什麼了?不過可以是Oliver2008-05-22資料(實驗紀錄)????Sandy2008-05-27PTT文章有保存期限,不可能為你一直保存吧Kelly2008-05-27而且用電子簽章的方式,顯然比較有效率例如8MB的JPEG圖檔,PTT很難處理Edith2008-06-01PTT只是舉例也可以貼在BLOG,寄到email..等等 總之不需特Yedda2008-06-04而像研究紀綠簿,要定期稽核才有證據能力Robert2008-06-07別跑到這網站證明創作時間Eden2008-06-11一般的email server紀錄只保存1-2年吧,BLOG更不可靠Irma2008-06-12而且BLOG,也是要網站主出具伺服器的時間證明吧Quanna2008-06-17舉個簡例 寄篇文章到PTT信箱就不只保存1-2年 除非自刪Christine2008-06-21ptt信箱的大小只有200K,能放什麼?Necoo2008-06-22而且民事訴訟不見請得到站長出來幫你作證Emma2008-06-23若嫌空間太小敝人推薦GMAIL 另侵害著作權很多涉及刑責Andrew2008-06-28請詳讀gmail的使用者條款Yedda2008-07-02本服務的可用性、時效性、安全性或可靠性無須負任何責任Ingrid2008-07-05上述條款非表示民刑案拒絕作證(亦違刑訴法) PTT也有前例Related Postsin house的專利工程師in house的專利工程師關於營業秘密與申請專利關於營業秘密與申請專利軟體遊戲的新創意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