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去年開車出了三次車禍,
預計車險應該會高很多…
所以辦理了過戶,也改由我接送其上下班,
最近保險要續保的時候,
被國泰產險告知,
因為這台車去年出過三次車禍,
所以今年不能保,要等到明年才能再保…
這是業務跟我講的…
我是很疑惑…
因為照理來說……
車禍是“前車主”的事情…
怎麼會用前車主的事故來拒絕我保險…?
還是說這樣是正常的??
還請各位先進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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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車險應該會高很多…
所以辦理了過戶,也改由我接送其上下班,
最近保險要續保的時候,
被國泰產險告知,
因為這台車去年出過三次車禍,
所以今年不能保,要等到明年才能再保…
這是業務跟我講的…
我是很疑惑…
因為照理來說……
車禍是“前車主”的事情…
怎麼會用前車主的事故來拒絕我保險…?
還是說這樣是正常的??
還請各位先進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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