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詢問一下,
因為一些家裡因素,信用卡已經有點負擔,但是每個月還是有在繳最低應繳
還有信貸的部份,壓力有點大....
某天接到一間代辦公司,說可以整合負債,
是政府的法案,可以整合到利息不到5%,最長可以分到120期
還可以按時付款一年後,就可以使用信用卡?!
但簽約的時候,是拿出前置協商的合約書
還要收代辦費30000,且需要用信用卡扣款!
請問,有前置協商是這樣的嗎?
合約上都是載明有關前置協商的一些條文
但,真正的前置是要繳完後一年才有辦法恢復信用!不是嗎= =
而且完全沒註明到,有辦法可以整合到不到5%....
我深深覺得是被騙了...........(嘆..)
因為朋友的家人急於想要減清負擔
所以還是簽約了.....
有辦法解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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